11月11日,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发文,核准我校实验动物中心普通级动物实验室扩增申请。
10月9日,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我校实验动物中心二区普通级动物实验室扩增进行了现场评审。省科技厅基础处一级调研员陈军云、省科技信息研究院科技资源共享中心主管刘聪林、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实验动物中心主任范明霞教授、中南民族大学实验动物中心主任黄先菊教授、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所实验动物中心副主任肖宇宙副研究员等领导和专家参与评审。我校科发院平台与基地管理处程永扬处长,动科动医学院副院长、实验动物中心主任胡丽华,副主任苗义良教授、赵凌教授等实验动物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实验动物中心常务副主任刘振利研究员主持。
程永扬对专家组的到来表示欢迎。他说,学校高度重视实验动物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此次扩增是学校提升实验动物科研水平和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期待专家们为我校实验动物设施建设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陈军云一级调研员介绍了现场评审的背景和目的,详细说明了评审的依据和纪律要求,强调了实验动物在科学研究中的重要性,希望我校实验动物中心今后在省实验动物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专家组组长范明霞教授主持了评审工作。杨春荣高级工程师代表动物中心从建设背景、建设内容以及预期成效等方面向评审组详细汇报了普通级动物实验室扩增的相关情况。评审专家在认真听取汇报后,对扩增后的普通级动物实验室进行了实地考察,仔细检查了动物房的环境与配套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以及人员配备情况。评审专家一致认为,华中农业大学实验动物中心普通级动物实验室扩增项目符合相关申报要求,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施环境条件达到了国家标准要求,人员配备齐全且经过专业培训。评审专家希望实验动物中心能够进一步完善相关设施和制度,确保动物实验的规范性和安全性。胡丽华副院长对各位领导和专家的辛勤工作表示了衷心感谢,对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表示照单全收,立行立改。
据刘振利介绍,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发文核准我校实验动物中心普通级动物实验室扩增申请(鄂科动许准〔2024〕第25号),标志着我校实验动物中心在提升科研水平和支撑能力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我校实验动物中心是湖北省内为数不多同时具有实验动物生产和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资质的单位,实验动物设施和资源丰富,建有华中地区首家无菌动物平台和省内农业科研单位首家动物原微生物二级实验室(ABSL-2)。生产许可证号:SCXK(鄂)2020-0019,适用范围:屏障环境(SPF 级小鼠,300m2),隔离环境(无菌级小鼠,206m2),普通环境(兔,150m2)。使用许可证号:SYXK(鄂)2020-0084,适用范围:屏障环境(SPF级大鼠、小鼠,590㎡,其中ABSL-2 248㎡),隔离环境(无菌级小鼠,162.87㎡)普通环境(豚鼠、兔、猫、犬、小型猪,1180㎡)。他表示,未来,实验动物中心将继续加强建设和管理,为广大师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为学校的教学、科研事业和人才培养做出更大的贡献。
审核人:刘振利